各会员单位 :
根据民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和《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章程》、《广东省职工教育研究会章程》及《会员管理办法》,凡已办理入会手续,并经我协会正式批准入会的会员,均应缴纳会费。会费是协会活动经费的主要来源,缴纳会费也是会员的基本义务。为保证协会工作的顺利开展,切实履行为会员服务职能,请各会员尽快交纳2010年度会费。
贵单位为我协会:□副会长单位 □常务理事单位 □理事单位 □一般会员单位 □个人会员。
请依照相应的会费标准缴纳2010年度会费(第一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会费标准为:副会长单位6000元/年、常务理事单位3000元/年、理事单位2000元/年、一般会员单位1000元/年、个人会员200元/年)。省培协、省职教“两会”会员只交纳一份会费。
会费可以用支票或现金形式交纳,也可通过银行转账(汇款后请将银行底单传真至我会,并注明会费票据收取人姓名)。会费到账后我协会将开具并寄出相关会费票据。
开户银行资料及联系方式如下:
收款单位:广东省企业培训协会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广州麓湖路支行
账 号:3602022409200039930
收款单位:广东省职工教育研究会
开户银行:工商银行广州市吉祥支行
帐 号:3602000609000224211
联系地址:广州市麓苑路35号首层
联 系 人:郭玲(13427642790)田虹(13560004481)
电 话:020-83591872
传 真:020-83591995
二〇一〇年七月十二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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